云南剑川县植保站开展非法生产和销售农药行为专项整治

云南剑川县植保植检站根据州农字[2016]23号“大理州农业局转发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严历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农药行为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对非农用化学品用于农业生产、禁限用农药违法、违规销售和使用行为、假劣农药销售行为等开展了全面排查,专项整治。
在剑川县农业局的安排部署下,植保站组织4名执法人员,于6月6日至8日在金华镇、甸南镇、沙溪镇等5个乡镇开展了销售环节和使用环节全面排查工作。排查主要内容:一是流通环节排查,对剑川县农资公司门市部、东岭供销社门市部、剑川县甸南供销社有限公司门市部等16家农药经营户进行了国家禁限用农药和“剑川县出口农产品种植基地禁限用农药”、假劣农药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排查。还对剑川县甸南供销社有限公司门市部和马登供销社门市部销售的高效氯氟氰菊酯、敌杀死、三十烷醇、代森锰锌、农用硫酸链霉素等12个农药标签进行了登记有效状态,使用范围等标签内容抽查。通过排查,剑川尚未发现经营环节有非化学农药作为农用化学品销售行为存在,尚未发现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禁限用农药销售行为,抽查的12个农药标签都为合格标签,尚未发现有假劣农药销售。二是种植环节违规用药行为排查。对剑川县蔬菜生产协会的蔬菜种植基地、剑川县江尾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蔬菜种植基地、金华镇金龙村蔬菜种植大户金续忠、金星村段开江两户种植基地和金华镇梅园村苹果种植大户段续根、段耀兰两家种植基地进行了排查。以询问、查看生产用药记录和实地查看三种方式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对用药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开展全面排查。尚未发现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和严重不规范用药行为发生。剑川到目前没有农药生产企业,有105家农药经营户,有5个蔬菜生产大村、3个水果生产大村,剑川通过近几年来对经营户和农民的宣传培训,特别是通过剑川县出口农产品种植基地备案工作的开展和验收通过,建立了基地农药专供示范店,公布了区域内禁限用农药和推荐用药名录,制定了基地生产规范制度,为推动农药依法经营和科学用药起到了积极作用,降低了农药使用风险,使剑川近几年无乱用滥用农药而发生农作物药害事故和食用农产品农药中毒事件发生。 (宋瑾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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