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种子总站开展2016年省内种子生产基地检查行动的通知

吉农种站字〔2016〕25号
吉林省种子管理总站关于开展2016年省内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种子管理机构、洮南市国家级制种大县基地、有关种子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监管,强化源头治理,严厉打击种子无证生产、品种套牌侵权、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我站定于7月下旬起组织开展杂交玉米、常规水稻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查制种基地生产情况。对省内种子生产基地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为委托生产合同、生产品种、面积、地点、隔离区设置、去杂去雄管理情况,抽样检测杂交玉米制种田是否含转基因成分。
(二)查委托生产企业资质。检查委托生产企业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所生产的品种、地点等信息与生产许可证是否一致,是否具有品种权许可,种子生产档案和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健全等。
(三)查基地监管及政策落实。对种子生产基地监管制度的建立、基地信息档案的建立及基地监管工作进行检查。对于享受国家级制种大县奖励政策的洮南制种基地,落实奖励政策项目的设计和论证、资金的使用、管理等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组织方式
(一)各市(州)及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种子管理机构组织对辖区内种子基地进行自查。
(二)省站将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净化源头,维护好基地正常秩序。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举报无证生产、套牌侵权、生产转基因种子等违法线索,对相关违法线索要深入调查、全面核实。
(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制种田管理不符合生产操作规程、存在种子生产质量隐患的,要责令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可按相关规定对种子田进行报废处理。对检查发现的档案建立不规范、无证生产、套牌侵权、生产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要逐一立案,追根溯源,依照新《种子法》从严查处。
(三)严格遵守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检查要认真严格,不走过场,务求实效。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厉行节约,不增加基层负担。
吉林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6年6月13日 (吉林种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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