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专家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

6月6日,我院副院长刘剑飞研究员率院农业经济与乡村发展研究所所长胡晓群研究员,参加了由市人大组织召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并就相关问题提出建议。座谈会由市人大副主任夏祖相主持,全国人大农委副主任陈光国、市农委主任路伟、市人大农委主任张敏等领导和市发改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经济互助性组织。为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我国于2007年7月正式制定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更好发挥该法的作用,结合该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国人大提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草案”。座谈会上,刘剑飞副院长就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技术短缺、资产管理等问题,提出应鼓励农业技术人员成为合作社成员,鼓励农业技术专家将论文写在大地上,以充分解决合作社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同时对合作社成员的规模变更、合作社理事会道德风险约束等提出了修改建议。胡晓群研究员建议草案在合作社投资权方面应取得突破。座谈会前,院农经所组织相关专家应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草案”做了详细研究,以书面形式上报市人大农委,并在会场向与会领导和代表发放书面意见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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