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城市群规划建设交流座谈会
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城市群规划建设交流座谈会
城市群是培育新增长极、拓展发展新空间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平台。为更好地促进“十三五”时期我国城市群规划建设,6月8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交流座谈会。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人,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部分新闻媒体代表参加会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介绍了长三角、成渝、长江中游、哈长4个城市群规划的主要内容,4个城市群涉及的11个省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介绍了城市群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设想。中科院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樊杰、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吕斌、清华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教授尹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副院长杨保军等4位专家分别就各地区的典型经验做了点评,并从经济全球化的总体背景、国外区域发展的大趋势出发,就我国城市群建设对区域转型、创新驱动、生态安全等的支撑作用,以及处理好城市群规划建设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等进行了深入阐述。参会媒体代表、研究机构人员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发言地方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城市群协同发展机制构建、城市群范围划定、提升中小城市吸引力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出席会议并作总结发言。胡祖才指出,城市群是城镇化的主体形态,是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城市群已成为支撑世界各主要经济体发展的核心区和增长极,国家间的竞争正日益演化为主要城市群之间的综合实力比拼。“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规划建设19个城市群,打造带动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主要平台。要在统筹制定城市群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深化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扎实有序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胡祖才强调,要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精神,加快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创造城市群建设的“中国经验”。一是要坚持规划引领,形成发展合力。要做实做细规划实施方案,做好地方各级各类规划与城市群规划的有效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多规合一”,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估;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完善协同发展机制,强化沟通统筹、形成发展合力;要从更广阔的范围内加强各城市群之间的衔接,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良性互动。二是要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实现重点突破。要按照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城市群发展基础和阶段明确主攻方向,在创新驱动发展、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公共服务一体化、构建开放一体的市场体系等方面率先实现突破。三是要遵循规律,处理好城市群建设中政府和市场关系。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构建一体化产业集群强化城市群有机联系和内生动力,坚决避免“拉郎配”;另一方面政府要主动作为,破除城市间的“玻璃门、暗门槛”,加强基础设施布局、生态环境治理、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统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形成政府与市场间的良好沟通、有机互动,引导城市群空间合理拓展、经济均衡增长、协同机制健全。
来源:政策研究室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