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部署2016年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
索 引 号: |
07B220403201600021 |
信息所属单位: |
种子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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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农办种〔2016〕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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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6年06月03日 |
公开日期: |
2016年06月07日 |
内容概述: |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2016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部署,农业部种子管理局会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中国种子协会,继续开展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加大新品种宣传推广力度,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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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有关种子企业: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2016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部署,农业部种子管理局会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中国种子协会,继续开展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加大新品种宣传推广力度,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展示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做好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
二、落实工作任务
2016年,新品种展示示范核心区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的149个县(区、场),由县级种子管理局(站)、农技推广站(中心)和有关种子企业承担(详见附件1)。同时,与北京爱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在北京顺义、辽宁阜蒙、黑龙江桦南、江苏铜山、安徽寿县、山东齐河、河南新郑等县(区)设立新品种展示示范“线上线下”联动试点。展示示范品种应为近3年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品种,突出种植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方向。每个展示方品种不少于20个,每展示品种种植面积不少于1亩;每个示范方品种不少于2个,每示范品种种植面积不少于20亩。展示示范田间地头设立统一标牌(标牌样式见附件2)。以展示示范核心区为依托,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展示示范网络,为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的展示、示范、宣传、推广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技术培训
各县级种子管理局(站)等承担单位应配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和技术人员,举办不少于5次的技术培训活动,组织召开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现场观摩会;同时要加强配套栽培技术研究,提出良法良种配套的具体技术措施,做到良种良法同步展示、同步示范推广。
四、做好宣传引导
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种子管理局(站)和展示示范承担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展示示范过程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体加以宣传,扩大影响,推进种子管理部门看禾推介品种、农民看禾选用品种、种子企业看禾营销品种。
五、及时报送总结报告
各省级种子管理局(站)要及时做好本辖区展示示范工作的年中和全年工作总结,包括工作进展及成效、存在问题、进一步做好展示示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分别于7月底、11月底前将年中、全年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处,电子版发至zzjpzglc@agri.gov.cn。
附件:1.2016年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承担单位
2.2016年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标牌样式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6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