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举行新《种子法》学习培训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新《种子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实施新《种子法》,规范品种选育,促进现代种业发展,提高职工依法制种、依法推广应用的能力,6月3日下午,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举行了新《种子法》学习培训,特邀省农委种子管理处专家许靖波作学习新《种子法》的辅导报告。中心全体科研人员和省农科院其他下属单位分管科研副所长、科管科长及育种室主任参加讲座。报告会由中心党委书记马国辉主持,中心主任齐绍武等领导出席。

徐靖波以“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 建设现代种业强省”为题,介绍了新《种子法》修订的背景、原则、制度设计,解读了新《种子法》的重要内容,并结合案例分析了新《种子法》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通过培训学习,科研人员对新《种子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对推动种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规范各方行为,解决种质资源进出口、植物新品种保护等多方面问题有了更深的认识。

(撰稿:谭思思 摄影:王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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