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金融支持现代农业方式

2013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确定黑龙江省等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农业的现代化和产业化需要金融的支持,同时也为金融体系健康发展拓展了空间。近几年来,在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指导方向下,金融部门不断加强支农、惠农的力度,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为现代农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但也还存在一些多年来难以解决的问题。在本轮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过程中,金融机构应着眼相关问题,进行大胆创新。

创新融资模式,提升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供给能力。探索多种物权担保形式的产权抵押贷款。在粮食主产区加快探索和尝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积极推行应收账款、仓单、林权、渔权等多种权利质押方式,有效扩大抵押担保范围,解决农民贷款融资难问题。对粮食主产区具有未来收益的经营性小型农田水利项目,以其未来的收益或收费等经营收益为担保,发放项目收益权或收费权抵押贷款,增加货币供给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共同组织粮食主产区涉农和县域大型项目银团贷款。在粮食主产区的范围内允许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多家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组成的银行集团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从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农机具采购、农业生态环境治理的投资人提供融资,开展代理和批发性融资服务,扩大资金供给,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

大力发展农业设备设施融资租赁业务。在粮食主产区积极组建涉农金融租赁公司,针对大型喷灌、滴灌等水利和大型农业机械设备设施,由租赁公司或银行按照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使用方应承担的资金比例购买设备部分所有权,将设备出租于使用方,租赁公司或银行按照投入资金额度和设备出租年限计算收取的租金额度,使用方定期支付租金,租金全部交付后,设备有所权转交使用方,通过提高机械总量来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

资料来源:福建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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