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粮油市场报讯 江苏省南京市近日印发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南京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

《实施意见》分为8个部分25条。市政府承担保障全市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5个产粮区政府承担包括粮食生产、收购储备、产业发展、流通监管等具体责任,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等6个非产粮区政府承担包括粮食应急保供、市场监管、粮食基础设施建设、成品粮油供应网点布局、“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等具体责任。

《考核办法》分为13条,主要对考核依据、时间、对象、内容、分值、步骤、方法等进行了明确。由各部门依据相关职能和要求对产粮区和非产粮区分别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各区政府进一步明确区相关部门的职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wu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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