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京津冀种子市场巡查暨监管经验交流会召开
发表日期:2016-06-02 10:48AM 阅览次数:
16日下午,京津冀三地种子行政监管经验交流会在天津市静海区召开。北京市种子管理站贾希海书记、天津市种子管理站贺长征副站长以及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许金博副站长参加了会议。三地种子执法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交流探讨了新修订的《种子法》在各地的实施情况、先进做法及在实施中遇到的新问题和解决方法。
17-18日,京津冀三地种子市场巡查活动拉开序幕。此次联合检查主要针对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静海区、河北省青县种子市场上经营的玉米及蔬菜种子品种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种子经营门店资质、玉米品种的审定情况、种子标签的规范性、真实性。共检查种子经营门店9家、检查玉米、蔬菜等作物品种共计200余个,各地种子管理机构对于在联合检查行动中发现的本地区企业的涉嫌违法行为,均依法进行处理,事后将处理结果向其他两地通报。
18日下午,京津冀三地种子管理机构在北京大兴召开了总结大会,大会就如何建立三省市信息资源共享、跨省市案件线索通报、跨省市案件协查、跨省市联合办案协调、联合执法协调配合保障、矛盾纠纷协调等协作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
贾希海书记对于此次联合执法活动予以肯定。他指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大背景和“亲诚惠容”的大框架下,开展三地联合执法是很有必要的,我们要做到: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京津地区与冀中地区属于同一生态区,三地种子管理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是符合新修订《种子法》的精神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这项行动,打破地方保护,将联合执法落到实处。
二、工作开展要有成效。三地联合巡查只是联合执法的一种形式,要尽快建立三地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联合执法的目标、形式、内容以及程序等做出具体规定,形成京津冀三地种子执法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长效机制。
三、执法程序要规范。种子执法程序的规范性不仅代表了执法能力的强弱,影响执法活动的开展;也体现了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影响执法形象的树立。参加京津冀三地种子联合执法的人员不仅代表了本省(市)也代表了其他两省(市),因此要特别规范自身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保证执法活动顺利开展。
此次津冀三地种子市场巡查和种子行政监管经验交流会的召开,促进了三省(市)种子管理机构的交流和区域协作,有效推进了检打联动,加强了交界区域种子市场监管力度,为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北京种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