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强势发声:10亿元奖励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谁敢贪?严惩!(附试点省份)..
小编的话
近日,财政部发文称,将通过整合和调整增加预算安排10亿元资金,助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试点工作。与每亩地下放秸秆禁烧补贴资金不同,试点资金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农民自主自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露天焚烧,而具体的“以奖代补”方案及补助资金,正在由各试点省根据试点任务自主安排、实施。此外通知强调,如果有人擅自调剂或挪用,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在试点省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考核后三名的省份将退出试点范围。
《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
针对省份:京津冀重点区域+10省
财政部日前发布消息表示:2016年,财政部将通过整合和调整增加预算安排10亿元资金,会同农业部围绕加快构建环京津冀生态一体化屏障的重点区域,选择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的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10个省(自治区,以下简称试点省)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试点。
补贴政策:“以奖代补”新方式
与每亩地下放秸秆禁烧补贴资金不同,中央财政试点资金,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由试点省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多元利用、农用优先,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通过政策鼓励扶持,引导农民自主自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具体“以奖代补”方案及补助资金,由试点省根据试点任务自主安排、实施。
试点省:立足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任务
通知中提到,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要坚持农用为主,将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因地制宜制定秸秆还田规范,促进种养结合,推动秸秆机械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养畜过腹还田,提高肥料化、饲料化综合利用率;因地制宜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秸秆成型燃料、秸秆食用菌种植等能源化、燃料化和基料化利用。
其次,采取强力措施严禁秸秆露天燃烧。加强对秸秆焚烧起火点的卫星监控,加大行政管理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奖惩措施!
同时,鼓励各地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快培育发展秸秆收储运等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并将农机购置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扶持措施与秸秆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形成政策合力,做大做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基础平台。
其他省:重点开展“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任务
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选择重点县建设万亩以上的集中连片示范区。通过综合采用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合理利用畜禽粪便等有机肥资源,提升土壤肥力;同时,针对南方土壤酸化、北方土壤盐渍化和东北黑土地保护实施综合治理,开展施用石灰、石膏、土壤调理剂,配套开展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培肥措施。做好试点物化补助和购买服务的结合工作。
加强资金监管,绝不姑息“贪污犯”
此外,通知中着重强调,试点省各级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切实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擅自调剂或挪用,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在试点省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考核后三名的省份将退出试点范围,以期实现试点省份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和有利于推动试点工作开展的激励约束机制。
本文内容由《农资导报》整理报道,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任归晓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