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2015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结果通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结果的通报
农办机〔2016〕14号
2015年,我部依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对部分在用的大中型轮式拖拉机和自走式玉米收获机产品进行了质量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对象主要从近年销售量较多、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产品中抽取,其中:拖拉机为2013年销售、用户使用满一年,在保有量较大的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南、新疆等8个省(区)开展;玉米收获机为2014年销售、用户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在保有量较大的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山东等5省(区)开展。调查共涉及39个企业的57个型号产品,调查用户总数1807户,其中:拖拉机涉及25家企业的32个型号,1032个用户;玉米收获机涉及18家企业的25个型号,775个用户。调查用户从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人员名单中抽取。
调查采取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方法进行。评价中,由用户对某型号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以及售后服务状况(以下简称“三性一状况”)四项内容分别进行满意度评价打分,经调查人员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拍照取证后确认,得出不同用户对该型号产品四项内容的单项满意度评价;在此基础上,调查人员按满意度评价方法作出相应型号产品“三性一状况”的单项满意度评价和综合满意度评价。满意度评价分五档:90-100分为很满意、70-90分为满意、60-70分为一般、40-60分为差、40分以下为很差。
二、调查结果
(一)总体评价。从调查情况看,用户对拖拉机和玉米收获机的综合评价均为满意,综合评分分别为84.25分和81.30分;57个型号产品中,拖拉机和玉米收获机各有一个型号综合评价为很满意,共54个型号综合评价为满意,很满意和满意之和占比达98.2%,表明整体质量较好。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售后服务状况4个单项评价中,拖拉机和玉米收获机的4项评价均为满意,单项满意率100%,说明用户对两类产品“三性一状况”总体认可。
(二)重点问题。调查也发现,少数产品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拖拉机主要是:可靠性方面,用户满意度评价相对较低,易出现发动机高温、拉缸,液压系统漏油、不灵敏,传动系统离合器、变速箱、后动力输出轴损坏,电器系统继电器、水温表、喇叭失灵等多种故障;安全性方面,存在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警示标识、后反射器、后视镜缺失或安装不牢等问题。玉米收获机主要是:可靠性方面,易发生作业部件运转不畅,机架、割台、变速箱、皮带、链条、轴承损坏,漏水漏油等问题;安全性方面,排气管附近易发生着火、个别产品发动机严重捣缸、机体损坏;适用性方面,存在收获倒伏玉米的适用性较差、损失率高的问题。拖拉机和玉米收获机在售后服务方面存在有共性问题,主要是服务网点少、态度不好、能力不强、不及时、诚信度不高。调查结果详情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整改。问题产品企业对所存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期3个月。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增强质量意识,改进技术缺陷,强化安全防护,提高产品经销和售后服务质量。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企业所在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申请整改确认。本次调查未涉及的企业,也要高度关注本通报指出的问题,结合实际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筛查,加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二)加强整改督导。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针对反映的问题,组织本省农机鉴定机构督导辖区内企业认真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企业拒不整改或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我部将视整改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注销该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三)强化质量调查。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及产品一致性的监督管理要求,根据用户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需求,进一步加大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工作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敦促企业不断改进产品“三性一状况”,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地开展农机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服务。
附件:
1. 大中型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结果
2. 玉米收获机械质量调查结果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