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停止推广部分国家审定品种的公示公告
发表日期:2016-05-28 06:21AM 阅览次数: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第二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停止推广国家级审定的115个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品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2009年12月2日至2010年1月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所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种子处 杨洋
电 话:010-59193281 传 真:010-59192815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品种管理处 邱军
电 话:010-59194512 传 真:010-59194512
Email:nyszzc@agri.gov.cn,qiujun@agri.gov.cn
附件:拟停止推广国家审定品种目录(第三批)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章)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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