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玉门市创新思路抓重点 强化措施促规范

一、推行干部包乡抓片,明确责任提质增效。2016年,为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种子管理工作,我站创新工作思路,实行干部包挂乡镇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到人,每名干部职工包挂2—3个乡镇,重点负责抓好所包挂乡镇制种基地认定、生产企业备案、矛盾纠纷排查、涉种案件调处等工作,加强与乡镇沟通协调,推动落实乡镇制种基地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狠抓企业管理,构建诚信评价机制。为规范种子企业、门店生产经营行为,年初我站与全市107家生产经营企业、门店签订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细化考核内容,严格督查考核。创建企业诚信等级评选体系,制定完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等级评选办法》,积极推行种子生产企业参与诚信等级评选活动,加强评选结果正确引用和舆论宣传,力促种子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通过创建种子诚信体系建设,种子企业竞争力和发展活力得到大幅提升,制种农民和生产企业的合法利益相互得到进一步保障,为推进我市现代种业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细化职责职能,靠实监管主体责任。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制种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的原则,站主要领导亲自带领执法人员深入乡镇,加强与乡镇协调沟通,进一步细化、实化乡村两级种子生产基地监管主体责任,强化事先排查、事中巡查、事后追查的基地监管机制和行政问责机制。严格实行责任承诺制度,基地村、生产企业、制种农户逐级签订责任承诺书,生产企业向基地村委会作出承诺保证,基地村委会向乡镇政府作出承诺保证,制种农户向企业作出承诺保证,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制种生产规范安全。
四、认真开展基地认定,严格落实企业备案。今年年初以农牧局文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认定和管理的通知》,我站及时安排部署开展种子生产基地认定工作,根据乡、村逐级申报情况,对制种生产基地进行实地考察,按照规定程序,对全市申请符合条件的基地村委会依法进行了认定。今年,全市共认定基地村30个,共落实花卉、瓜菜、玉米、向日葵各类制种面积2.53万亩。加大生产企业资质审查力度,根据乡镇上报排查信息,我站集中力量,利用1个月时间组织包乡干部联合乡村组干部开展“地毯式”集中摸排,重点排查无证生产、未备案、私自租借许可证制种、签订虚假合同等违法落实制种面积的行为。安排专人认真审核企业资质、生产范围、信用等级,对符合生产条件且经乡村同意制种的企业,予以备案,备案内容包括种子生产资质证明资料、生产地点、生产计划、质量控制措施和合同履约承诺等,对未经乡村同意制种、不符合生产条件、涉种投诉多、诚信意识不强、合同签订存在权责不对等等问题的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下发不予备案通知书,明确要求在我市辖区内不得从事种子生产活动。2016年,经乡村逐级审核申报,共对21家符合种子生产条件的企业进行了登记备案, 对5家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个人责令清退出了生产基地,有效维护了种子生产秩序。
五、强化合同管理,保障双方权益。为规范制种生产行为,我站统一印制了一式四份规范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签发,对已备案的企业根据制种面积和涉及农户核定领取,监督制种企业与种子生产基地村或制种农户签订生产合同,引导农户通过乡镇司法所对制种合同审核把关,并对所签订的合同逐一进行登记备案,确保双方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六、推行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为方便农民、制种基地村快捷可信选择种子企业、企业自主选择基地村,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4月初,我站将2016年认定的种子生产基地村名单和在我市种子管理部门备案的种子生产企业信息在《玉门农业信息网》、玉门电视台等媒介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玉门市种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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