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世界粮食安全需要创新农业投资战略

保障世界粮食安全,投资是关键。全球70%的贫困人口生活在农村,农业投资与农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解决粮食安全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农业投资主要来源于公共和私营投资,各自又包括国内和外国投资。各类投资的对象与目的不同,虽有所交叉,但总体来说是互补的,不可相互替代。国内私营投资大部分来自农民,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经济产出为目的,主要集中在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的农业初级产业和下游服务业领域,是中低收入国家农业投资的主要来源。国内公共投资主要来自各级政府,重点用于私营投资不感兴趣或难以提供的公共产品与服务,如科技研发推广、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体系等,是农业投资的第二大来源。外国公共投资主要来自各种发展援助资金,重点弥补发展中国家政府投资的不足,也可能直接涉足农业初级产业或下游服务业。外国私营投资主要来自公司和个人,以投资者自身经济利益为目标,客观上可能给当地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带来益处。

目前全球发展中国家农民对农业资本存量的投资是政府投资的4倍多,是其它各类投资总和的3倍多。在可预见的将来,农民自身投资占绝对主导地位的局面还将延续。这意味着任何旨在改善农业投资的战略都必须把农民及其投资决策放到中心位置。基于这一考虑,联合国粮农组织2012年的旗舰报告《粮食及农业状况报告:投资农业创造美好未来》呼吁制定以农民为中心的投资战略,围绕支持、引导和服务农民投资,加强能力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完善公共服务、加强投资监管,建立政府、援助机构、民间团体及私营部门与农民之间的伙伴关系,以提高农业投资的数量和质量,实现可持续的世界粮食安全。

以农民为中心的投资战略要求政府及其发展合作伙伴履行四项基本职责。一是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稳定透明的投资政策,清晰的资源和资产权属,完善的农村基础设施和金融服务体系等。二是调整公共投资的方向,将稀缺的公共资源尽量用于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回报率的公共产品,如科技研发与推广,自然资源管理,基础设施与市场体系建设,机构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等。三是加大对小农户的扶持力度,帮助他们增加生产性资产,提高生产效率,融入价值链,更好地与市场对接,增强应对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四是加强对私营投资的监管,规范和引导投资者采用包容性的发展模式,创造更多机会让当地农民参与农业价值链,保障农业投资的社会效益和环境可持续性。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2011年颁布的《国家粮食安全范围内土地、渔业及森林权属负责任治理自愿准则》和正在磋商的《负责任的农业投资准则》提供了相应的政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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