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6年超级稻确认品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超级稻品种认定,加强超级稻示范推广,根据《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农办科〔2008〕38号),在各地申报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现确认“吉粳511”等10个品种为2016年超级稻品种。同时,取消因推广面积未达要求的“南粳44”“南粳45”“Q优8号”的超级稻冠名。截至目前,由我部确认的超级稻品种共125个。请各地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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