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认真落实2016年农机化发展项目资金

按照新疆农机局《2016年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精神,和田地区农机局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严格按照项目指南进行项目申报。

通过各县市项目申报情况,地区农机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实地深入县市项目申报地点,逐一查看、筛选,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确定了和田地区240万元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的实施项目内容和项目资金分配方案。2016年和田地区实施项目28个涉及农机监理能力建设、基层农机化培训能力建设、农机化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内容。通过项目建设,加强了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基层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机化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目前,农机化项目已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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