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通报 16起种子违法案件

本报讯(记者刘彤)日前,农业部通报了2015年各地查处的种子违法案件16起,其中有2起涉及我省种子企业,分别是河南金科种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玉米种子案和河南省长河种业有限公司未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种子标签标注不规范且生产经营推广假劣、未审定玉米种子案。
为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农业部对2015年各地查处的违法案件予以通报。这16起种子违法案件分别是:辽宁垦丰抚顺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假玉米种子案;庄河新玉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玉米种子案;辽宁省铁南种子有限公司非法生产转基因玉米种子案;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丰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假玉米种子案;吉林省稷?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玉米种子案;安徽高德奥特种业有限公司经营假玉米和水稻种子案;江西众人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假水稻种子案;河南金科种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玉米种子案;河南省长河种业有限公司未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种子标签标注不规范且生产经营推广假劣、未审定玉米种子案;湖北盛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水稻种子案;湖南科裕隆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水稻种子案;湖南奥普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水稻种子案;重庆大爱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水稻种子案;四川三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假水稻种子案;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非法生产转基因玉米种子案;武威市天瑞丰种业有限公司生产假玉米种子案。
通报中,涉及我省种子企业的有两起,分别是河南金科种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玉米种子案和河南省长河种业有限公司未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种子标签标注不规范且生产经营推广假劣、未审定玉米种子案。河南金科种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玉米种子案,是该公司的“郑玉668”玉米种子,经农业部抽查检验判定该批种子标签标注品种名称不真实。而河南省长河种业有限公司未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种子标签标注不规范且生产经营推广假劣、未审定玉米种子案,则是在2015年3月,根据举报线索,河南省新乡市农业局会同新乡县农牧局、新乡县公安局调查,河南省长河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蠡玉90”、“泰玉14”玉米种子,且未按要求建立经营档案;经营推广未审定品种“长玉239”,在非审定区域跨区推广“汇元20”;“良硕88”种子包装内外标注不一致,且未标明生产商和分装商。
目前,案件均已处理完毕。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对河南金科种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玉米种子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企业已对剩余种子转商处理。新乡县农牧局对河南省长河种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泰玉14”、“蠡玉90”、“汇元20”成品种子2710袋,没收“长玉239”、“蠡玉90”未包装种子8500公斤,没收违法所得440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14000元,吊销其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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