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世界”巨变前夜的中国作用

4月22日,160多个国家的代表汇聚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之《巴黎气候协议》的签约仪式。该协议于去年12月在法国巴黎达成,明确了将全球大气平均温升控制在不超过工业化前2摄氏度的长期目标,为2020年后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绘制了“路线图”。就当前各国签约和批准情况看,协议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有望超越预期早日生效。

《协议》生效后,将为国际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进程注入新的活力。它发出了明确的信号,将鼓励和引导全球市场和企业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向低碳、循环、环保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世界经济的面貌乃至人类社会的未来都将迎来一场巨变。

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成果,《协议》历尽曲折,得来不易。长期以来,中国秉持保护人类共同的地球家园的责任意识,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国际社会一道为最终达成《协议》付出了不懈努力,在一系列关键节点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建设性作用。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直积极参与联合国主导下的国际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进程,以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为界,可概括地划分为两个阶段。

1992年5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纽约联合国总部获得通过,中国即签署和批准《公约》,坚决维护《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可持续发展”等基本原则,积极推动落实《公约》,成为公认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合法权益的代言者,促使国际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机制建设沿着公平、公正的轨道进行。1997年达成《京都议定书》后,中国积极参与《议定书》下“清洁发展机制”等国际减排合作计划,成为“核证减排量”市场最大、最活跃的交易方。2007年,“巴厘路线图”启动了关于“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全球减排方案谈判。中国坚定支持“巴厘路线图”授权,为哥本哈根会议如期达成《京都议定书》的替代协议而努力,先后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落实巴厘路线图——中国政府关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的立场》等重要政策性文件,并首次正式对外宣布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

但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矛盾激化,2009年底召开的哥本哈根会议未能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国际舆论对国际气候谈判前景一片悲观情绪。会议之后,中国在国际气候谈判的议程设定、规则制定等方面扮演了更为积极主动的角色,逐步展现了一个成长中的大国参与全球治理的理念、风格。

首先,中国坚决支持联合国平台继续作为全球气候谈判的唯一平台,推动各方“向前走”,而非改弦更张,率先签署和批准《哥本哈根协议》,为国际社会注入信心,挽救了遭受重挫的国际气候谈判进程。虽不排除通过其他多边场合讨论、磋商气候变化议题,但始终坚定维护联合国平台的权威,坚持一切正式谈判和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必须在联合国框架下进行。从坎昆、德班、多哈、华沙、利马直到巴黎,国际气候谈判逐渐走出谷底,恢复元气,一点一点凝聚共识。

第二,中国将务实合作理念带入国际气候谈判进程,有助于突破在核心问题上的僵局。当前全球经济形势不稳,气候谈判各方矛盾尖锐,鉴于此,中国等促使欧盟采取务实理性的态度,放弃此前通过《京都议定书》推行的“自上而下”的强制减排模式,该模式已经被实践证明是失败的。中国等主张采取“自下而上”由各国根据国情自行作出减排承诺的“自主贡献方案”模式,为谈判各方普遍接受。在巴黎会议之前,160多个国家提交了自主减排贡献方案,其经济总量和碳排放总量均约占全球经济总量和碳排放总量的90%,为会议成功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三,中国在谈判各方间协调折冲,善于抓住关键角色,撬动国际气候政治的基本格局。哥本哈根会议后,中国除继续在联合国等多边平台开展气候外交外,还充分利用双边场合、“二轨”渠道,加强与美国、欧盟、印度、澳大利亚等重要缔约方的互动沟通,原则坚定,策略灵活,更多地凝聚共识。特别是,中美之间在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领域挖掘出更多的利益汇合点,促使双方采取更为积极的行动。在每年联合国气候大会之前,中美均事先磋商,消除分歧,避免大会陷入“针尖对麦芒”僵局,甚至谈判破裂的局面。2014~2016年,中美两国元首更是前所未有连续发布三份联合气候声明,并宣布同时签署《巴黎气候协议》,如此强烈的政治意愿有力地推动了《协议》的达成和早日生效。

第四,中国近年来采取的强有力的气候行动成为承担国际责任的基础。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已经纳入中国国家经济社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取得了良好效果。据国际能源署最新数据,2015年中国煤炭发电量占全国发电总量的比例低于70%,比2011年下降10个百分点。同期,以水力、风力为主的低碳能源发电比重从19%上升至28%,已成为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第一大国。中国在其自主贡献方案中预计的碳排放峰值有望提前到来。中国在低碳经济领域取得的成就,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可以分享的经验和资源。

来源:中国气候变化信息网

(责任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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