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定》:中国践行全球气候治理的大国责任
气候资源是全球公共物品,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全人类的集体行动。2016年4月22日,《巴黎协定》高级别签署仪式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175个国家领导人出席。《巴黎协定》提出了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蓝图和愿景,以实现在2100年之前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的升高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范围之内,可以说是人类气候治理史上的里程碑,展示了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国家主席习近平特使、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代表中国签署了这一协定,并在《巴黎协定》高级别签署仪式开幕式上做了“推进落实《巴黎协定》 共建人类美好家园”的重要发言,表示中国政府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落实《巴黎协定》将蓝图化为实际行动,积极做好国内的温室气体减排工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让全球看到了中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巨大决心、全球责任担当,和中国人民一以贯之的言必信、行必果的态度。
中国政府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一直是责任担当,积极推动达成和加快落实《巴黎协定》。中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首批缔约方之一,也是IPCC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发起国之一,一直是倡导建立公平合理的新型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推动者,在推进全球气候治理实践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自2006年以来,积极推动中非在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协作等领域的合作;2008年4月,中国和澳大利亚发表《关于进一步密切在气候变化方面合作的联合声明》,强调发达国家在2012年后继续率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协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2014年6月、11月,中国分别与英国、美国发布了《中英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2015年6月、11月,中国分别与欧盟、法国发布了《中欧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法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携手巴黎气候大会达成一项富有雄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就此多次与有关国家领导人发表联合声明,并于2015年11月29日出席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开幕式,系统阐述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主张。
中国做出主动、积极的努力,为《巴黎协定》的达成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中国政府在今年启动了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深化南南合作,协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融资的能力。
中国积极制定和实施符合国情特征的本土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中国是最早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发展中国家。2007年6月,中国政府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这也是全球发展中国家第一部专门性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2008年10月,中国政府出台《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制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路线图,并每年都出台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的年度报告,向各界展示中国的努力和进展;2009年5月,《落实巴厘路线图——中国政府关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的立场》,中国政府宣布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40-45%,并纳入国家规划;2013年11月,中国颁布了专门针对适应以后变化方面的战略规划《国家适应气候发展战略》。此外,中国政府还颁布了一系列专门的或者相关的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方案等,落实气候变化应对战略与政策,如2014年9月出台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了中国2020年前应对气候变化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2015年6月,中国向IPCC提交了中国国家自主决定贡献文件,成为第15个提交国家自主贡献的缔约方,明确了中国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力争尽早达峰等一系列目标,并提出了确保实现目标的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
除了出台专门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政策文件外,非常重视通过节能减排与碳减排工作的协同推进。《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了能源气候方面更高要求的目标指标:单位GDP能源消耗年均累计下降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年均累计下降18%。“十三五”规划是一个典型的绿色发展战略规划,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中国践行国家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中国在减缓气候变化的绩效受到国际社会积极肯定,实现2030碳减排承诺目标仍然面临重大挑战。能源结构、效率、碳汇建设等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内容,中国在近些年来一直在持之不懈地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节能与提高能效、优化能源结构、开发利用新能源、控制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增加森林碳汇等,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在耶鲁大学等单位发布的2016年全球环境绩效指数排名中,中国减缓气候变化的绩效表现良好,在气候和能源政策领域上的表现超过了加拿大。与其他同类发展中经济体相比,中国是唯一达到减缓过去十年碳排放增长率的国家,中国通过大力整改高耗能企业以及发展可持续能源等努力,取得了能源效率的显著提升,在全球发展低碳、低能耗经济上起到了表率的作用,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受到了全球充分肯定。但是,中国的碳排放目前主要还是一种政府性推动行为,碳减排的市场经济政策体系和系统完备的制度还未建立起来,这对2020-2030年如何更有效率地推进碳减排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为实现2020-2030年阶段性碳减排目标,中国必须加快推进碳减排长效政策机制建设。中国实现2020年和2030年的碳减排目标还需要做很多工作,建立系统完善的碳减排长效政策机制是关键,以促进各方积极尽职履责,发挥市场力量。
一是需要加快气候变化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二是需要加快制定碳排放清单,并要加强碳排放监测、考核与管理能力建设;三是建立健全碳定价机制,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进碳资产核算;四是尽快建立碳减排的经济激励政策机制,包括建立与财力匹配的碳减排投资机制,通过税收减免优惠、补贴以及行业领跑者政策等催化低碳产品和技术创新进程,积极推进实施碳汇补偿机制,促进增加碳服务供给能力;通过将基金、债券、信贷等金融手段引入到碳减排领域,建立碳金融政策体系,吸引社会资本的进入等;五是推进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治理体系建设,推动落实各级政府的碳减排责任,发挥企业减排的主体责任,推进社会公众积极自觉践行绿色消费,购买低(零)碳产品和服务等。
来源:中国气候变化信息网
(责任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