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石:高库存成种业人“梦魇”

流动资金的占用、仓储运输费用的额外产生、来年种子质量的下降、再销售中面对的难题、质量事故的频发、报废引发的亏损等等,这些高库存所带来的种种后果,都可能导致种子企业走向万劫不复的困境。

难以承受的高库存

据农业部有关部门统计,2013年,全国玉米种植面积5亿亩,用种量约11亿公斤,而2013年的供种量为21亿公斤。也就是说,全国库存种子约为10亿公斤,库存率约48%。单从数量上讲,这部分库存几乎能够满足2014年全国一年的用种需求。

然而,在2013年度,在各大种业公司压缩制种面积、尽量减少库存的同时,许多中小公司却拼命扩大制种面积,其中,私繁滥制和侵权套牌的现象严重。

根据甘肃、新疆等主要制种产区的制种面积调查,2013年度的全国制种面积与上一年度基本持平,并仍然获得丰收。预计2013年的玉米种子产量约为14亿~15亿公斤,即在2014年度,全国供种量约为24亿~25亿公斤。2014年需求仍然保持在11亿公斤左右,预计库存将在13亿~14亿公斤上下,库存率高达55%。

没有任何一个产业能够承受48%~55%的库存率还能够正常运转。这不仅是中国种业人的悲哀,更是中国农业人的悲哀。因为无论这串“炮弹”是否裹着“糖衣”,上游产业的崩盘都必然要波及到下游产业。

如同“中国制造”思维模式的滥觞,企业缺乏创新能力、从业人员缺乏对于知识产权的尊重意识、行政执法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的不作为和保护不力、产业对于劣质和廉价产品在数量上无节制的追求等,都是中国种业结构性的根本问题,造成了中国种业今天这样库存量畸高的无法避免的恶果。

一个品种在市场上一旦获得成功,大批的仿制产品就会蜂拥而至。这些年来,“类郑单958”、“类先玉335”的产品遍地开花、层出不穷。大量的同质化产品被无节制地生产出来,企业缺乏卖点、经销商难辨虚实、用户产生困惑,山寨产品的泛滥既没有给农民用户带来价值,又扼杀了企业的创新能力,成为制约中国种业发展的桎梏。

更为严重的是,大批私繁滥制和侵权套牌种子的存在,在正常的种子生产供应之外又额外增多了粗制滥造的产品的供应,严重损害了科研育种单位和经营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和正常利益,更损害了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严重干扰了种业正常的生产和供应秩序。侵权和套牌种子的生产和供应已经成为依附在中国种业脆弱机体上难以根除的毒瘤。

解决须从症结入手

要解决产业高库存的结构性问题,就必须从解决造成高库存问题的症结所在着手。

第一是管理。通过各项政策,在鼓励和扶持企业创新能力的同时,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套牌侵权的企业,而不能再以简单罚款了之。以罚代管不但不会打击套牌侵权,反而会促成侵权套牌产业利益链条的形成,罚款成为侵权套牌企业的“买路钱”,从而使得这些非法行为反而具有了“合法化”的依据。

第二是引导。对于购买品种权的企业,应该引导并允许有重新命名品种名称的机会,这样可以使得企业关注产品内在质量和与产品相联系的以技术推广和服务为核心客户增值服务和品牌建设,从而提升产品的差异化,同时也提升客户价值。

第三是改革。种业品种审定应该宽准入、严管理。如同“口味”和“营养”不应该是食品行业的审定依据,国家各级审定机构关注的重点应该是品种的安全性和抗逆性,而不是产品的产量。一个品种的产量、品质、适应性、独特性等问题应该交由客户选择和市场解决。政府管理部门的关注点则应该是制定和逐步提升行业标准,规范企业行为,监督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扩大企业在市场上的创新空间,提高对于用户价值的关注,同时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

第四是自觉。企业和市场都不能过度依赖品种的原始特性,企业必须从市场细分和产品定位入手,针对不同客户提供与产品相配套的解决方案以及为客户服务和增值上下功夫。在为客户服务的领域,永远有无限创新和创造价值的空间。

第五是自律。企业不能走“降价促销”的死路。因为用种需求是有限的,农民购买种子不是用于消费,而是用于再生产。农民选择某一品牌种子多不是因为价格,而是看它给种植者带来的价值和投入产出比。降价不但不会促销,反而会引发观望情绪。

总之,中国种业目前的高库存已经到了畸形变态的程度,严重威胁了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合理的利益空间。单单靠企业自身的自觉意识和自身能力来消化库存不太现实,中国种子行业的一次大洗牌已经无法避免。面对产业发展的困境,有关管理部门和企业都应当认识到问题产生的根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不再仅仅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刘石)(责任张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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