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成为“漏网之鱼”

近年来,我国转基因农产品的进口量和消费量节节攀升,每年已达上千万吨。不少消费者都很关心,自己每天的食物中,有哪些属于转基因食品。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我国早在2001年就出台法规,确立了转基因标识管理制度。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种种原因,明确的标识至今仍难见于转基因食品之上。

“尽管目前还很难证明转基因食品究竟对人体有多大的危害,但既然消费者对这种有争议技术食品有顾虑,我们就应当通过标签识别管理,让消费者有选择的机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

事实上,我国早已出台法规对转基因的标识进行规范。2001年5月和次年3月,《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分别生效。其中都明确规定,第一批列入标识管理目录的,大豆、玉米、油菜、棉花和番茄等5大类共17种转基因产品,必须进行标识。

在超市的食用油商品区,记者看到一些知名品牌的食用油均在配料表中标明了是否使用转基因作物作为原料。尤其是以非转基因作物为原材料的产品,“非转基因”字样在商品包装上格外突出。

豆制品是消费者关心的重点。记者在超市看到,有两个品牌的豆浆、豆腐和豆芽产品均注明使用非转基因大豆制作;雅士利、永和品牌的冲调豆奶粉都在包装上标注了“非转基因”字样;而一款茄汁黄豆罐头未标明使用的黄豆和番茄是否为转基因原料。

不少专家认为,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要有知情权,规范并完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至关重要,转基因食品的推广和销售要建立在充分的信息公开和尊重消费者选择权的基础上。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建议,应通过修订《食品安全法》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加以规定,有关部门应尽快制订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填补对转基因食品监管的“盲点”。

连云港的有关农业人士告诉记者,完全拒绝转基因损失太大。“国内大豆主要靠进口,怎么拒绝转基因?”他表示,对转基因问题应该给市民自主选择权,首先是加强标识管理。国外规定转基因食品必须有清楚标识,最严格的是欧盟,凡是使用转基因原材料的食品,不论其比例高低均需标识;日本的转基因标识包括大豆、玉米、马铃薯、油菜籽、棉籽、甜菜、木瓜等8种农产品,用这些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食品也需标明。

参考文献:6维度生物安全转基因生物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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